警方的现场搜证显示,她下手时毫不迟疑,手法相当俐落。
接着她强暴了躲在二楼寝室的长男。当时,她疑似怀了凯特。
她从遇害的长女身上抢走驾照,她的名字和年龄都和珍妮相同。
之后,她自称是珍・格林伍德。
后来,她抵达西海岸,和地下组织接触,取得伪造的护照,前往日本。
珍妮来到日本约两周后,日本发生了丰田咲弥的死亡所引发的大骚动。
不知道是被卷入都内发生的暴动,还是搭了顺风车,珍妮因为器物毁损的嫌疑被关进拘留所,但约一周后就出狱了。
她和在拘留所认识的寺田伊智子(1991年1月7日死亡,享年39)等人一起创立了公司。
(中略)
问题在于如何处置珍妮。
她依然拥有美国国籍。不过,即使是美国人,在日本国内犯下的罪行,也必须依照日本法律制裁。
满州共和国要求引渡残杀多数人民、罪大恶极的罪犯珍妮,以及两名国民。
日本政府虽然强制遣返了两名生还的海盗,却拒绝了珍恩的遣返要求。
奇妙的是,珍恩的审判是限定公开,完全排除了媒体记者,直接进行。被告没有上诉,第一审的判决——二十五年徒刑就此确定。
之后,她在美国被起诉过去的强盗、强奸、杀人等罪行,加上日本的刑期,确定了长达两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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