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让开。”我平静地对他说道。
他没有回答我,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。
“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,已经犯法了。”我瞪着他的眼睛,和他对视。
“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。”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:“我们买来的老婆,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。”
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,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。
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,简单地回答道:“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。”
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:“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。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。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。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?”
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。
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。
我只是告诉他:“对。法律说不行就不行。除非你推翻共产党,自己当皇帝,自己定法律。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。”
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,我见天色已暗,不能再耽误时间,便怒吼起来:“让开。”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。
村民们喊叫起来。
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,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:“你敢。”
我冷笑起来:“我打死你,也最多是犯了错误。你们阻挠我执法,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,我好害怕,哎哟喂,吓死我了。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,开除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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