攻占马丁列斯要塞,是比阿胡拉玛之战更要大得不得了的大功。我顿时成为国内炙手可热的偶像人物,军中的弟兄把我当作新一代的名将,希望调到我的麾下任职,更纷纷模仿起我的行为举止。
我仍然是我,依旧是那个每天闲晃、钓马子、逛妓馆的约翰·法雷尔;但是当初众人口中肤浅的浪荡子,如今却改成英雄本好色的大豪杰。我的作为未变,为何会得到这样截然相反的评价?这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。
男性已是如此,女性的反应更是不堪。
走在街上,各家的贵族千金、平民少女,都对我投以热切的目光;我一走过,后头便响起连串窃窃私语,和少女们的轻笑。连我常去的那家军中酒吧“三月兔亭”,那美艳风骚的老板娘乔安娜,都说不能收民族英雄的钱,更不时朝我抛来媚眼。
他妈的!这骚货的屁股又白又翘,总有一天要好好干她!
邪莲为了修练,暂时离开我身边,什么时候回来还没个准;不过,我把那翠萼婊子给带了回来,要让约伯死了也当头大乌龟。对于干这贱货,我提不起兴趣,索性把她关在后院,充当军妓,府中仆役谁想要上她的,都可以付费上马,干个痛快。
这婊子被废去力量,却在后院寻死寻活,不肯好好接客,结果还是我告诉她,她肚里已经有约伯的遗腹子,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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