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凡王之欲,必以牝偿。
路明非在十八岁生日那天收到了一件格子衬衫。
不是什么高级货。
纯棉的,蓝白格,标签上的英文拼错了一个字母。
他拆开快递的时候正在食堂吃午饭,芬格尔坐在对面,把一块红烧肉夹到他碗里——师弟生日快乐,这块肉算我随的份子。
路明非看着那块肉。肥多瘦少,酱油色,在米饭上压出一个浅浅的油坑。他忽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。
他自己忘了。
衬衫是婶婶寄来的。
盒子里还压了一张便签,婶婶的字迹一如既往地潦草——明明,天冷了要多穿。
这件衬衫是你叔叔去年买了没穿的,给你寄过去。
省着点花。
没有生日快乐。
婶婶从来不写这四个字,就像她从来不叫他明非,永远叫明明。
小时候他觉得这个称呼很蠢,像叫一只熊猫。
后来他去了卡塞尔,再也没人叫他明明,他又觉得那个称呼像毛衣上拆下来的一根线头——没用,但舍不得扔。
他把便签折好放进裤兜里。
芬格尔已经把那块肉夹回去了——你不吃我吃,看你那脸,跟失恋似的。诶你失恋了吗?我记得你喜欢那个红头发的师妹对吧?叫什么来着——
诺诺。路明非说。然后他补了一句:她不是师妹。
对,师姐。芬格尔把肉塞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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